龍港市體育中心項目地塊位于龍港市新城海西路南側發展路北側,中心坐標為東經120.623547°,北緯27.534281°,總占地面積約15436.81m2(合23.16畝)。地塊北至海西路,東至湖濱路,南至發展路,西至科創路。地塊現狀為荒地、物料暫存區、道路和體育館。該調查地塊歷史上為灘涂、荒地。根據《龍港新城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》(2025),龍港市體育中心項目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體育用地(0805)。該地塊屬于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》中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(08)。
對比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龍港市體育中心項目地塊土壤檢出指標的最大濃度均未超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》(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)和《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(修訂)》等要求,龍港市體育中心項目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性質要求,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可作為體育用地(0805)用途開發利用,無需開展下一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。